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-尊龙凯时

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-尊龙凯时

2022-01-15 00:00:00   人浏览

各二级学院、思政部:

为贯彻落实国家、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和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〔2012〕4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《新余学院转型发展工作方案》(余学院党字〔2014〕号)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工作部署,为全面落实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学校拟开展2016年度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的立项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应紧紧围绕构建以学生为中心、职业为导向、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方案;以提高学生的知识、能力、素质为目标,以支撑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;推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、共享,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职业岗位的需求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二、建设目标

(一)突出课程内容与相关职业标准紧密对接,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衔接;强调符合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(群)任职要求的模块化课程内容设计。

(二)注重教学队伍中“双师”型教师以及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的配置;提倡“双师”型青年教师的培养。

(三)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,采取任务驱动、项目导向、课堂与实践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;积极开展启发式教学、问题式、讨论式教学和案例教学,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完成实践。

(四)强调企业在课程建设过程中的全程参与;倡导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充分利用校外实践教学资源;务必有完善的行业企业标准或企业培训教材作为支撑。

三、遴选程序

(一)要重点申报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,也可申报应用性、实践性强的其他课程,原来已立项建设的各类课程(优质、重点、精品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)优先考虑。

(二)请各二级学院、思政部根据《新余学院校级应用型课程评审指标》(附件2)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课程的申报。各二级学院、思政部至少申报1门,省级特色专业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及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区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、校企合作专业至少申报1门。为便于课程建设和改革的实施,本次立项原则上应为下学期开课课程或两学期均开课程。

(三)教务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应用型课程进行立项遴选,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立项建设。

四、课程管理

(一)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。课程负责人应明确建设目标,理清建设思路,落实建设任务,切实制定和完善建设规划。各单位应制定相关政策,通过政策导向和大力扶持,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,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,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建设目标。

(二)经费支持及拨付。学校将给予每门应用型课程8-10万元建设经费。希望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应用型课程建设的指导、支持和监督,根据课程建设的目标要求、建设进度、分期验收并拨付经费,确保课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。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,通过检查若发现进展缓慢、工作不力的,将停止资金支持,终止课程建设。

(三)课程验收。应用型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。课程组完成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后,向教务处提出验收书面申请,并提交有关课程材料,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查看材料、现场听取课程组汇报等评审方式进行检查验收。达不到验收标准的,将视情况延期验收或撤销项目。

(四)课程网站的维护更新。课程组应做好课程网站的维护与运行,保证课程网站畅通,及时更新课程资源,原则上实现课程视频全程上网。

(五)鼓励教师通过应用型课程的建设,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,改善课程实践教学条件,出版高质量的应用型模块化教材。

 

五、申报材料报送及其它

(一)课程负责人填写2016年度新余学院校级应用型课程申报表》(附件1),各单位汇总后(附件3),于1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,电子版发送至xyxyjyk@163.com邮箱。

(二)立项课程名单公布后,请课程负责人在7天内将课程计划任务书(附件4)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。

(三)本文附件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下载。

附件:

1.2016年度新余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申报表

2. 新余学院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评审指标

3. 应用型课程申报汇总表

4. 应用型课程建设任务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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