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余学院基层党委(党总支)及委员工作职责-尊龙凯时

新余学院基层党委(党总支)及委员工作职责-尊龙凯时

2016-03-01 00:00:00   人浏览

​基层党委(党总支)工作职责

为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委(党总支)建设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》,特制定我校基层党委(党总支)工作职责。

一、基层党委(党总支)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,负责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政治工作,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发挥思想政治保证和监督作用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圆满完成。

二、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,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,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党员,坚定党的信念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。

三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、督促和检查,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,总结工作,交流经验,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党支部的组织活动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
四、加强本级和下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,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力,提高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,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。

五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通过举办培训班、党课、报告会和研讨会等形式,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日常教育,提高党员素质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严格组织生活,认真执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,加强流动党员管理。

六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依据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原则,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严格入党审批手续,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。党总支不能审批党员,但应进行审议,报上级党委审批。

七、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做好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。

八、领导共青团、工会、学生会等组织,履行职责,发挥作用。积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。

九、按照有关规定推荐、提名、任免干部,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干部;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。

十、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各种活动计划、方案及完成情况。

十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 

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工作职责


  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集体领导下,按照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决议,主持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日常工作。具体职责是:

一、组织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决议,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,研究安排基层党委(党总支)工作,将基层党委(党总支)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及时提交基层党委(党总支)讨论决定。

二、认真抓好基层党委(党总支)建设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,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教学科研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。

三、负责召集基层党委(党总支)会和党员大会,组织检查基层党委(党总支)工作的开展情况、决议的执行情况,按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。

四、经常与部门领导保持密切联系,交流情况,支持他们的工作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

五、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按时召开基层党委(党总支)民主生活会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抓好本级党委(总支)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,注意发挥基层党委(党总支)集体领导作用。

六、基层党委(党总支)副书记工作职责:协助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主抓党的工作,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不在位时,由副书记负责主持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日常工作。
 

组织委员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的组织工作。 

二、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组织状况,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,检查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。 

三、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,协助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做好党员考核工作,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,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,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和教育工作。

四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,按时收缴党费,负责党员和党组织情况的统计及基层党委(党总支)会议的记录、归档工作。

五、完成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宣传委员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的宣传工作。

二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,学习党中央、省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。

三、了解党员的基本情况,提出党的宣传工作的意见及建议,制定基层党委(党总支)宣传工作和学习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四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,围绕党内的重大学习教育活动,积极开展宣传,做好舆论宣传工作,促进重大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。

五、组织党员踊跃参加各类文化、体育等活动。

六、会同并指导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有益师生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
七、完成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

纪检委员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集体领导下负责纪律检查工作。

二、负责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三、维护党规党纪,协同宣传委员做好党员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,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。

四、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,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
五、积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。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,及时向基层党委(党总支)汇报。及时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,并给予教育和帮助。

六、完成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统战委员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的统战工作。

二、组织民主党派人员、党外知识分子及其他统战对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。对党的统战政策进行宣传教育,提高民主党派人员、党外知识分子及其他统战对象对党的认识。

三、及时掌握和分析民主党派人员、党外知识分子及其他统战对象的思想状况,进行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,关心他们的生活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。

四、鼓励和组织民主党派人员、党外知识分子及其他统战对象积极参加重要的主题教育,工作上争创一流,个人争当先进。

五、做好少数民族相关工作。

六、完成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

青年委员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集体领导下,负责党的青年工作。

二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,向基层党委(党总支)反映青年的要求,切实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。

三、组织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,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团结、带领广大青年努力完成党组织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四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管理,切实做好党团联系工作,鼓励非党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帮助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世界观,积极开展“青年志愿者服务”活动,提高广大青年的综合素质。

五、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教育,关心广大青年的利益,认真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,丰富广大青年的业余生活。

六、完成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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